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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種類與說明
一、發 明:申請日20年。
二、新 型:申請日10年。
三、新式樣:申請日20年。
貳、對象
一、法人。
二、自然人。
參、提呈文件
一、委任狀。
二、德文說明書。
三、圖式/圖面。 |
肆、引用優先權
一、與德國有互惠國家提出引用優先權方式提出申請(巴黎公約國家)。
二、提出期限:發明/新型:一年內。
三、新式樣:六個月。
☆優先權文件必須在提出時檢呈,最遲於提出後二個月內補呈優先權文件。
伍、實質審查
一、發明採實質審查,申請後公開 18 個月,並在7年內請求審查,並在請審前申請新穎性調查。
陸、審查
一、新型、新式樣皆採登記制度。審查時間約4-6個月,如審查委員對申請案無任何異議,將會授予專利權並核發專利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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