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各國皆需做商標申請,始具保護之效力,倘若 貴公司之商標欲行銷販賣其他國家,千萬別太大意,您申請台灣商標並不表示您的商標已受全世界保護,同樣的 您多年經營的商標與知名度一不小心可能毀於一旦,甚至會吃上官司。


為什麼要申請國外商標  

倘若 貴公司之商標欲行銷販賣其他國家,您是否已於該地區申請商標註冊了呢?
如被其他廠商於該區申請註冊登記,日後 貴公司之商標是否能於該地區使用,就必需視該地區商標法令之規定來決定了。



市場價值  

★★應優先考慮其產品於該地區販賣與否,世界各國商標申請時間及保護年限皆不同,故申請人應大約估計其時間,以配合公司之策略性運作。



審查方式與優先權  
各國的商標審查方式皆不同,同樣也會影響到商標權取得的時間,應選擇對自己產品行銷地區與週期來做決定,其審查方式說明如下:
使用主義: 即商標專用權取得,係以商標已於商品上實際公開使用,皆視為已使用,並非僅因商標註冊而產生實質之效力。
註冊主義:即商標專用權取得,係以申請時其商標有無與他人相同或近似商標或其他使用於相同或近似商品之商標註冊者判定之,應准予先提出商標申請者註。


國外商標制度簡介

國別

審查方式

備註

國別

審查方式

備註

大陸

註冊主義

日本

註冊主義

美國

使用主義

英國

使用主義

德國

註冊主義

法國

註冊主義